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15-07-27浏览:71075

一、招生计划:

    我校2016年计划招收博士研究生800名,招生名额中包含硕博连读、直接攻博、申请考核制及普通招考生。

二、考试方式:

    直接攻博:从被我校接收的2016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选拔直接攻读博士生的方式。直接攻博专业一般为理工农医等博士招生专业和文科经管类属于国家重点学科的我校博士招生专业。

    硕博连读:从我校已完成规定硕士课程学习并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学术型在学硕士生中选拔博士生的方式。硕博连读在全校各博士招生学科专业内进行。

    申请考核制: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关于申请考核制博士招考方式的招生说明和实施细则见“申请考核制招生说明及各学院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统一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化学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和泰达生物技术学院只通过申请考核制、直接攻博和硕博连读方式招生博士生,不再通过普通招考方式进行招生)。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3、我校各学科接收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和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届硕士毕业生是指在毕业时(20167月前)同时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学位证书的应届生;在职申请硕士学位(只有学位证书,没有毕业证书)人员必须在初试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我校不招收提前毕业的在学硕士生。

4、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在复试资格审查时必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硕士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5、我校只允许个别科研能力强、导师推荐的同等学力者报考,具体要求详见同等学力具体要求

6、我校各专业只招收全日制攻读博士生,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

7、考生须提供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我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只接收少数民族考生报考,不接收汉族考生。招生名额以2016年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我校2015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共有5个指标,其中理工类占2个指标,人文社科类占2个指标,经管类共占1个指标)。

四、普通招考考生报考流程及注意事项(具体网上报考流程请留意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招生信息):

        1、我校博士生招生采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考生须要通过网上支付形式缴纳报名费,报名费支付后一律不退还,网报时间内未缴纳报名费视为报名信息无效。

    博士网上报名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普通招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5121090012251200

 2、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可在网报时间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以获得系统分配的报名号并缴费成功为报名成功的标志。网上报名成功后须要上传本人近三个月内免冠证件照(具体格式见博士网上报名系统)、下载《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粘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2016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等有关报名表格并打印。

3、报名成功后请考生妥善保存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录账号和密码,并在2016310320之间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上传照片不成功的考生将无法打印准考证)。

4、考场位置将在准考证中注明,考生可在考试前一天(2016318)下午到南开大学二主楼熟悉本人考场位置,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5、考生应按报名表上的要求如实填写有关报名表格的内容。根据教育部规定,考生须征得委培、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委培单位或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6、同等学力报考者,必须在20151130前向我校研招办提交所有要求的材料原件。由所报考的导师写推荐信,经我校审查同意后,方可履行报名手续,未经我校审查通过者报名无效。

7、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具体情况见第六条。

820165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

五、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初试:四门考试科目,均为笔试,包括思想政治理论、外语和两门专业课(已获硕士学位者和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再参加思想政治理论科目考试)。初试时间为2016319——20日,每科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

       2、复试:20164月上旬公布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届时通知。各学院根据学校的复试指导线确定本院复试分数线,学院复试分数线不得低于学校的复试指导线,根据生源情况,学院有权上调复试分数线。复试时审查报考资格,资格不符合要求将不能参加复试。

复试时考生须提交材料(A4纸):《南开大学2016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表上须张贴近期个人2寸照片);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研究生院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还须提供硕士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应届毕业生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获得国外硕士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个人成果原件;硕士论文摘要;两封《2016年报考南开大学博士研究生专家推荐信》(须分别由两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复试全面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包括专业英语。

       3、考试地点:初试——南开大学;复试——南开大学各学院。

六、调档及录取:

    除专项计划外,我校今年只招收非定向考生,不再招收在职攻读博士生。凡被我校录取为非定向类型的博士生,我校相关学院将在5月底6月初发放调档函调档,非定向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否则将取消录取资格。各类专项计划定向博士生无需调档。

七、学制及学费:

我校博士生学制为三至六年,所有录取类型的考生均须缴纳学费,学费每年10000元。

八、奖助体系:

(一)奖:

        1、学业奖学金:学校设立学业奖学金,用于激励研究生潜心学习研究。

1)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除外)可以申请学业奖学金,经学校审核通过后可获得学业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0元。

2)高校辅导员专项计划、思政课教师专项计划及对口支援西部计划博士研究生,不能申请学业奖学金,录取类别为定向培养,须缴纳学费。

2、国家奖学金: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

3、学校奖学金:博士研究生一等奖1.5万元/人、二等奖0.75万元/人。

4、社会捐赠奖学金:根据捐赠方的要求设立的用于奖励研究生个人或集体的奖学金,奖励金额及标准依捐赠方要求设定。

(二)助:

1、助学金: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及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研究生(已获得博士学位者除外)可申请博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8000元,分12个月发放。

2、生活困难补助金:按学校有关规定,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生活困难补助金。

3、国家助学贷款:家庭经济困难的博士研究生新生,按照国家和中国银行相关规定,可申请最高额度为每生每年12000元国家助学贷款。

4、绿色通道:家庭经济困难,不能及时缴纳全部或部分费用的研究生新生可办理费用缓交手续,保证顺利入学。

(三)酬:

1、助研:非定向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研津贴,博士助研津贴按学科分为三大类,第一类学科助研津贴≥7200元;第二类学科助研津贴≥4800元;第三类学科助研津贴≥2400元。其中第一类学科为理学(数学和理论物理学除外)、工学、医学和农学门类各学科;第二类学科为经济学、管理学、法学(除马克思主义理论外)、数学、理论物理学、教育学门类各学科;第三类学科为文学、历史、哲学、艺术和军事学门类各学科及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

2、助教:全日制脱产就读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助教岗位,薪酬为800/月。

九、招生专业目录查询:

    招生专业目录可在我校研招网上查询。

    查询网址为:http://yzb.nankai.edu.cn/

十、公派联合培养:

    国家留学基金委实施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经导师推荐,专家委员会审核批准,我校每年将选拔优秀在学博士研究生到世界著名学府学习一至两年。

十一、住宿问题:

    凡被我校录取的非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和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入学后提供宿舍;其他定向培养博士研究生(指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外的其他专项计划考生),入学后均不提供学生宿舍。

十二、报到注册:

    凡被我校录取的博士生,须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报到注册,且必须携带硕士学位证书(在国外获取学位者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开具的学位证明),没有硕士学位者不予注册,并取消录取资格。

十三、其他说明:

      1、网上提交的个人信息必须准确、真实,否则,影响录取。

      2、报名登记表上信息与网上提交的信息相应内容应该一致。

      3、请事先对自己的报考资格进行确认,一旦报考费缴纳成功,如因考生个人原因取消报名或不能参加考试,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

      4、如果出现因网络拥挤,造成报名过程出现异常,可以等候网络畅通以后再进行。如果网络数据或者网上支付出现问题,请与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022-23502121

      5、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6、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6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7、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十四、通讯地址:

     南开大学研招办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编:300071

     南开大学各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通讯地址:

                     天津市南开大学××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编:300071

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9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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