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说明

时间:2018-09-27浏览:146605

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完善高层次人才选拔方式,进一步提高我校博士研究生生源质量,满足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人才的需要,2019年我校对普通招考考生继续实行“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选拔方式。

“申请考核制”由考生提出申请,递交材料,各学院进行材料审核、综合面试,择优录取。

一、选拔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在选拔中以考生的创新能力、科研潜力和已获得的学术成果为依据,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学术专长的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形式及职责

1、“申请考核制”属于普通招考博士招生考核方式之一,采取学校和专业学院分级管理,由学院具体实施。

2、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申请考核制”基本原则和总体方案,监督、审核各学院选拔流程及结果。

3、学院成立院长任组长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学院的“申请考核制”选拔方案和实施细则,监督落实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工作。

三、实施范围

学院可根据学科特点,按照学院、学科专业或导师范围自主确定实施范围。实行申请考核制的导师将在各学院《2019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进行标识,没有标识的导师不在“申请考核制”招生范围内。

四、考核要求

“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考核内容和形式由学院及导师自主确定,不再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入学考试。通过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全面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心理健康状况、考生创新精神、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方面,并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

五、选拔范围及条件

1、基本要求:符合南开大学2019年博士生招生说明中的博士报考条件;

2、外语水平要求:

(1)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六级成绩425分及以上)或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为优秀(四级成绩550分及以上);

B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

CIELTSA类学术类)成绩6分及以上;

DGRE成绩1300分及以上(新标准260分及以上);

E、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考试合格;

F、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硕士学位。

2)外语语种为小语种的考生,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A、日语要求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B、俄语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

C、报考历史学院的考生,所选专业考试科目含西班牙语的,要求西班牙语专业四级考试合格或达到西班牙语DELE考试C1级;

D、报考历史学院的考生,所选专业考试科目含希腊语的,要求希腊语考试合格,达到C1标准,或希腊语国家考试通过,达到C1标准;

其他小语种外语水平由申请学院另行确定外语水平要求,并报研招办审核备案。

3)报考外国语学院考生外语水平要求:

报考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的考生要求英语专业四级合格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报考俄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俄语专业四级合格或大学英语六级成绩达到425分;

报考日语语言文学专业的考生要求日语专业四级合格或日本语能力测试N1合格。

3、培养类别:我校各专业只招收非定向攻读博士生,且考生录取后必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一并转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原培养方式为定向或委培的学生,必须在选拔时出具原定向委培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该生全脱产攻读博士的公函,入学前须将档案和工资关系全部转入我校。

4、境外获得学位者须在综合考核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认证证书。

六、选拔程序

1、网上报名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的考生须在“全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博士网上报名系统”报名,报名时考试方式必须选择“申请考核制”。

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网上报名时间: 201810259001151500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于2018115日前(以邮戳为准)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申请材料要求A4纸规格按顺序排列,申请材料需以快递方式邮寄)

1)《南开大学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考核申请表》;

2)《报考南开大学2019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3)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学习阶段可不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

6)硕士学位、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学生证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复印件;

7)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复印件(CET6TOEFLIELTSGRE等);

8)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9)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3、学院审核

学院由相关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审核通过后,于20181117日前,由各学院对外公示入围考核人员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1)学院管理教师负责对材料是否齐全进行检查,审核基本条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认真查验应届生的学生证、已获硕士学位人员的硕士学位证书,以及境外获得学位者提供的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位认证。

2)学院由相关领域专家成立“审核小组”,“审核小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注重考生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发表文章以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在60分以下取消其申请资格)。按照材料审核的成绩,择优确定入围考生名单,并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

4、综合考核

学院成立包括考生申请导师在内的“综合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一般由不少于5名教授组成。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通过材料审核并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成绩要求按百分制计算,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一般在20181130日前由学院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考核形式由学院自主确定,考生可通过各学院网站发布的“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实施细则进行查询。

5、拟录取名单审核

学院上报“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研究生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由各学院公示“申请考核制”博士拟录取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6、录取

非定向博士生档案及工资关系均须调入我校(教育部各类专项计划、学校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类型考生依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七、申诉渠道

考生如果对各考核环节有疑问,可首先向申请学院提出申诉,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调查、处理。如果考生对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做出的申诉处理仍有异议,可进一步向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提出申诉,并由研究生院及学校纪委监察室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做出裁决。

八、其他

1、“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只招收普通考生和高校思政教师后备人才专项计划博士生,其他各类专项计划不得以该方式进行招考。

2、学院可对“申请考核制”选拔方式中的有关申请条件提出更高标准。

3、有关事宜请登陆南开大学研招网查询,并随时留意网站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如有变动,以南开大学研招网上公布的最新信息为准。

南开大学研招网网址:http://yzb.nankai.edu.cn/

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网址:http://yz.chsi.com.cn/bsbm

4、如有变化均以教育部《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之规定为准。

5、我校设立“卓越人士专项计划”,旨在吸引对国家重大事业发展做出卓越贡献的人士来我校攻读博士学位,提升相关人员创造性地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从而为国家做出更大贡献。“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可通过“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生。年度“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的入选条件、攻读方式等,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不受上述有关条款之约束。“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人需填写《“卓越人士专项计划”申请表(请点击下载),并于2018年10月29日前提交到南开大学研招办,逾期不予受理。

6、南开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本招生说明具有最终解释权。

九、各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010)组合数学中心“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11)陈省身数学研究所“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12)数学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13)统计与数据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21)物理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22)泰达应用物理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31)电子信息与光学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33)人工智能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35)计算机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38)软件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40)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51)化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52)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60)生命科学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63)泰达生物技术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65)药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70)医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91)文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93)历史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095)哲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00)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12)法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15)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20)马克思主义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30)金融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31)经济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40)商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45)旅游与服务学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180)金融发展研究院“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点击查询)

       陆续更新中,考生也可登录各学院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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