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和我市的相关规定,除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外的其他考生,选择天津市报名点参加研考的,在现场确认或网上确认时,须提供本市户籍证明(含常住户口、蓝印户口、集体户口),在津工作的非津户籍考生须提供本市居住证,招生单位有特殊要求必须在本校参加考试的除外。
说明:
1.档案在津存放但无法提供上述本市户籍证明或本市居住证的考生,不允许在津参加2021年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的报名考试。
2.市高招办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简称“研招网”)2020年网报公告《2020年天津市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须知(一)(二)》中提示考生,从2021年的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即2020年进行的网上报名)开始,非津户籍考生(坐落在本市的高校普通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在津参加报名考试,考生仅需提供本市居住证,不需再提供本市工作证明。
注:以上内容转自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