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通知

时间:2024-06-14浏览:11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博士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90分及以上,硕士复试分数线为初试总分80分及以上。

上线考生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将于2024年6月20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请上线考生留意报考学院网站和其他渠道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方式

    我校各学院统一采取现场复试方式实施港澳台研究生复试


复试要求

    1.缴纳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90元人民币,具体缴纳方式由各学院进行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硕士生请出具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阶段可不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前置学历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6)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以上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上线生名单


攻读学位

姓名

考生编号

院系所名称

专业名称

考试科目

初试成绩

博士

黃繡申

100552024010004

法学院

经济法学

综合能力(一)

113

博士

张乔禕

100552024010003

法学院

民商法学

综合能力(一)

94

博士

林英杰

100552024010005

法学院

国际法学

综合能力(一)

94

硕士

陈柔君

100552024020013

金融学院

金融

综合能力(二)

127

硕士

余家杰

100552024020008

历史学院

中国史

综合能力(一)

123

硕士

王雅彤

100552024020007

新闻与传播学院

新闻与传播

综合能力(一)

120

硕士

李文軒

100552024020009

历史学院

中国史

综合能力(一)

115

硕士

吳梓雲

100552024020006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综合能力(一)

104

硕士

黄伟锋

100552024020014

金融学院

金融

综合能力(二)

99

硕士

徐東浩

100552024020011

历史学院

博物馆

综合能力(一)

94

硕士

欧景烽

100552024020015

旅游与服务学院

旅游管理

综合能力(一)

94

硕士

林建廷

100552024020002

医学院

口腔医学

综合能力(二)

93

硕士

楊小台

100552024020005

文学院

中国语言文学

综合能力(一)

86

硕士

李昀蓉

100552024020001

化学学院

化学

综合能力(二)

84

硕士

方嘉偉

100552024020012

金融学院

金融

综合能力(二)

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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