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1-04-02浏览次数:10

2021年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考生:

    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工作已经结束,现就复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攻读学位类型

外国语

业务课一

业务课二

总分

博士研究生

60

60

60

180

硕士

研究生

两门专业课

60

90

90

240

 

一门专业课

60

180

--

240

    上线考生须参加复试,未参加复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二、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我校港澳台研究生复试将于2021年4月23日前全部完成,具体时间及实施细则由各学院通知。请上线考生留意报考学院网站和其他通知,按时参加复试。

复试方式

    我校各学院(所)统一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方式施行港澳台研究生复试

    网络远程面试平台根据学院需要可选用学信网“招生远程复试系统”、飞书视频会议系统等并全程记录,请各位考生根据学院的具体要求准备符合要求的软、硬件设备。

复试要求

    1.缴纳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要缴纳复试费90元人民币,具体缴纳方式由各学院进行通知。

    2.提交申请材料

    考生须向申请学院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考生身份证明:

    ①港澳地区考生需提供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

    ②台湾地区考生需提供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台湾居民居住证》

   (2)前置学历学位相关证明: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本科生请出具应届本科毕业生证明;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与内地(祖国大陆)硕士学位相当的学历学位证书或相关证明,应届硕士生请出具应届硕士毕业生证明;

   (3)前置学历学习成绩单:

    ①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教务处或人事部门公章);

    ②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提供本科及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院或人事部门公章,如果没有本科阶段可不提供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

   (4)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信;

   (5)前置学历学位论文摘要(应届生可不提供);

   (6)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它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

   (7)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申请材料。

    以上证明及材料请将原件扫描为清晰的PDF格式文件,发送给报考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考生提交的材料均应真实可靠,如系伪造,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

五、上线生名单

姓名

报考学院

报考专业

攻读学位

外国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吴旻潞

法学院

国际法学

博士学位

87

87

84

258

黄国珍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博士学位

90

72

84

246

王懷毅

法学院

民商法学

博士学位

70

83

85

238

周代运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博士学位

82

70

76

228

鄭宇傑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博士学位

61

67

84

212

蔡佩真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博士学位

62

62

83

207

郭娟娟

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

行政管理

博士学位

61

60

71

192

陳偉洛

金融学院

金融

硕士学位

71

120

132

323

張澤林

历史学院

中国史

硕士学位

61

193

0

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