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申请方式说明

信息来源:研究生院发布时间:2021-03-19浏览次数:11465

    以下几类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的报考硕士研究生的考生,请于3月23日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申请模板请见附件表格),发送表格电子版到电子信箱nkuyzb@foxmail.com,发送邮件时标题请注明姓名和加分项目。逾期不发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或者享受照顾政策资格。

我校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及名单审核考生资格,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符合基本培养条件的考生适当照顾。由于教育部下发名单需要一定的时间,请考生提交电子邮件申请后耐心等待,我校相关学院将在复试前与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联系。考生还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时间和方式请随时留意相关学院通知。

(1)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2)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录取,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3)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 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3 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


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的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无需提交上述申请。


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符合教育部加分或照顾政策考生申请表.docx